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安排 新增两地停考

受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2021年原定于10月30-31日的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停止举行,目前已确定停考的地区包括:宁夏、贵州、内蒙古、甘肃、日照、黑龙江。

 

新增停考:日照

原定于10月30、31日举行的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再举行。

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报名费将全额退回,已下载的考试《准考证》作废,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新增停考: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原定于2021年10月30、31日举行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停止举行。

在黑龙江省上述考试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贵州

一、贵州考区停止举行原定于2021年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经济(初、中级)考试。

二、本次考试在贵州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将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

三、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已经取得的2020年经济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甘肃

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10月30、31日举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停止举行。

2021年在甘肃考区上述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内蒙古目前疫情形势,经上级批准,原定于2021年10月30、31日举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资格考试停止举行。

以上2项资格考试在内蒙古考区报名且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考费用按原渠道退回支付账户。

按照人社厅函[2020]106号文件精神,成绩滚动类资格考试2020年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宁夏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宁夏疫情形势,原定于2021年10月30日、31日举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停止举行。

2021年在宁夏考区报名成功的上述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

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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