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四科《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和《建造师专业知识与实务》,一级建造师考试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实行滚动管理,二年内通过。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位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中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建考试各科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总分不一样,所以即使合格分数线是总分的60%,但是具体的要求又不一样:

《建设工程经济》:试卷满分是100分,合格标准是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是130分,合格标准是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卷满分是130分,合格标准是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满分是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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